11月7日至10日,由我院主办的首届中德法律交流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此次交流会汇聚了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和同济大学的师生,旨在进一步加强叁校中德法律交流项目的交流与合作。
11月7日晚,与会师生在京共进晚餐。我院副院长兼中德法学院院长谢立斌教授、中德法学院德方副院长白德(Balduin Benesch)先生、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主任欧阳乐(Ole Engelhardt)先生、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副所长刘青文副研究员、德方副所长朴法眼教授(Knut Benjamin Pi?ler)、同济大学中德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教授以及法学院张韬略副教授先后作致辞。
次日上午,中德法律交流项目办学经验分享会在我校海淀校区举行。朴法眼、谢立斌与高旭军先后介绍了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中德法律交流项目的办学情况,深入展现了各校在中德法学教育合作领域取得的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随后,十余名与会学生就中德法律教育比较、中德数据保护比较等一系列议题作出了精彩的学术报告。当日下午,与会学生参加了破冰活动,紧密的交流拉近了不同高校学生间的距离,加深了彼此间的友谊。最后,纬泽中国(WZR)管理合伙人凯福安博士(Florian Kessler)就合同设计分享实务经验,我校外国语学院教授王强以“以《清民法典草案》德文翻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术语为例的法学翻译对比”为题作学术报告。
11月9日,与会学生继续参加文化交流与法律谈判趣味竞赛。各参赛队伍先后完成跨文化交流、德语合同起草与法律谈判任务。比赛结束后,白德对此次比赛进行了总结,并在轻松的氛围中举行了颁奖仪式。
11月10日,叁校与会师生共同参观颐和园。湖光潋滟、黄叶飘舞,与会师生漫步昆明湖畔,一同感受北京初冬的魅力。途中,各校师生们纷纷表示,此次交流会为大家带来了宝贵的跨文化交流体验,更极大促进了叁所高校中德法学交流项目之间的合作。最后,与会师生在颐和园云辉玉宇牌楼下合影留念。活动结束后,南京大学与同济大学师生集体乘坐中国政法大学校车,分别前往北京南站与北京大兴机场,随后离京。此次中德法律交流会至此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