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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法学论坛”系列讲座:Angelo Luminoso教授做题为“权利变动规则与物权转让技术:欧洲模式与中国民法典的比较”的讲座

日期:2024-09-24 11:01      点击数:     来源:

9月23日晚,我院邀请意大利卡利亚里大学民法学荣休教授Angelo Luminoso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权利变动规则与物权转让技术:欧洲模式与中国民法典的比较”的讲座。此次讲座是“中意法学论坛”系列讲座的第十五场,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我校海淀校区,由我院教授费安玲担任主持人,我校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我院教授刘文杰和我院副教授迟颖作为与谈人,共同探讨了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则和技术。



尝耻尘颈苍辞蝉辞教授深入分析了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中的权利变动规则,并与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则进行了对比。他详细分析了欧洲法律体系中的物权转让技术,包括《普鲁士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不同模式,并探讨了这些模式在欧盟层面实现法律规范统一的挑战。尝耻尘颈苍辞蝉辞还讨论了从非所有权人处取得物权的规则,以及中国民法典在处理多个受让人之间冲突时的解决方案。此外,他指出,中国民法典在物权转让模式上的创新,融合了合意主义原则和物权变动的无因性原则,形成了一种既简洁又安全的物权转让机制。尝耻尘颈苍辞蝉辞的发言为理解不同法律体系中物权变动的复杂性提供了新的视角。



与谈环节,刘智慧对中国法律物权变动模式给予了肯定,并强调了中国民事立法在追求公平正义方面的努力。她提出,中国法在契约正义与分配正义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力求实现合理的物权变动模式。刘文杰指出,中国民法典物权变动规则带有鲜明的法律移植色彩,尤其是德国法的影响。他提到,尽管债权形式主义在中国占据主流地位,但对于单一法律行为既发生债权效力又发生物权效力的理论,学界仍有不同看法。迟颖则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认为中国物权变动模式在理论上的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复杂性,她个人更倾向于德国法模式。



本次讲座不仅为参与者提供了深入了解物权变动规则的机会,也促进了中意两国在法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尝耻尘颈苍辞蝉辞教授和与谈人的深入讨论,参与者对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则和技术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中国民法典在这一领域的创新与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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