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下午叁点,我院比较财税法研究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财税法学圆桌论坛”第一场在我院图书馆隆重召开。台湾地区行政执行署行政执行处施清火处长作为主报告人,我院徐妍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律学系陈清秀教授、我校法学院刘飞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施正文教授、谢立斌副教授、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梁文永副教授、北京华硕律师事务所刘天永主任作为嘉宾应邀参加此次论坛。
研讨内容主要围绕施清火处长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报告展开。施清火处长首先介绍了台湾地区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制度设计,并与今年6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行了多方面多视角的比较研究,之后着重介绍了台湾地区由行政执行署集中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特色制度、该项制度的优势以及实际运行情况。随后陈清秀教授对施清火处长的发言作了补充。
在接下来的嘉宾讨论环节中,刘飞教授介绍了大陆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结合中国大陆的实际情况和《行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分析了集中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在大陆的可行性,并解答了施清火处长对大陆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一些疑问
随后与会嘉宾从学理和实务的角度对行政强制执行权的主体及相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讨论。最后,施正文教授就大陆《行政强制法》和税法的强制执行以及相关特别法规的适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对本次论坛作以总结。
(供稿人:刘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