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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彤教授主持的欧盟“让莫&补尘辫;#8226;内项目”与法硕学院联合举办欧洲法和德国法讲座

日期:2017-03-17 00:00    点击数:&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来源:

3月9日晚和3月16日晚,在我校昌平校区,由我院欧盟法研究所所长张彤教授主持的欧盟“让?莫内项目”与法律硕士学院联合举办了两场欧洲法和德国法的讲座。

3月9日晚,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前院长Reiner Schulze教授作了题为“德国和欧洲民法中的格式合同:导论”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张彤教授主持,我校于飞教授和法硕学院乌兰博士作为与谈人出席,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金晶博士担任翻译。Schulze教授首先讲解了合同实务中的格式化、格式合同条款控制的基础和适用范围以及在电子合同出现后所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等问题。指出德国法虽然受欧盟法的影响,但仍然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如在司法审查中不审查合同的主给付而是审查附随义务,在保护合同自由的同时适当兼顾保护结构性的弱势群体,此外,Schulze教授通过一个不合格汽车致人损害的例子介绍了德国法对格式合同条款控制的四步审查方式。

3月16日晚,德国明斯特地方法院前法官Dorothee Schulze博士作了题为“德国法中家庭概念的变迁”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民商经济法学院金眉教授主持,我院丁强副教授和民商法学院陈汉副教授作为与谈人出席,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金晶博士担任翻译,张彤教授在讲座前与各位学者进行了交流并参加了讲座。Schulze博士首先介绍了当代社会变迁下的德国家庭生活模式的变化,接着对德国亲属法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在非婚生父亲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抚养请求权、子女扶养父母的义务以及分居与离婚后的扶养等方面的变化进行了讲解。

讲座后,同学们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提问,两位嘉宾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通过讲座,同学们更深入地了解到合同格式条款在欧洲法和德国法层面上的司法控制,学习到了当今社会变迁给德国家庭法所带来的变化。两位嘉宾对两场讲座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对参加讲座同学们提问的积极性和表达能力印象深刻,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地机会与中国的学者和学生进行学术交流。

 

(供稿:欧盟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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