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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春季学期毕业答辩通知

日期:2018-01-06 19:21    点击数:&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来源:

 

免费99精品国产自在现对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毕业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免费99精品国产自在现〔2018〕1号

 

 

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审查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苍产蝉辫;

 

一、自本学期开始,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均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每一步申请操作均有规定的截止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系统关闭无法操作,请所有研究生及导师务必严格遵守截止时间进行操作。

网址:丑迟迟辫://驳尘蝉.肠耻辫濒.别诲耻.肠苍/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1.研究生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颁鲍为大写,身份选择“导师”);

2. 在校研究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研究生管理系统预申请答辩(用于申请维普系统免费论文检测)环节开放时间:2018年2月23日上午8:00—2月28日10:00。

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环节开放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8:00。

 

二、毕业资格审查

(一)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须按照我院比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并通过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经导师评定符合要求,品德及其他方面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

硕士毕业生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我院将按照校、院的相关规定对研究生进行毕业审核,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一律不得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二) 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及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科学研究成果符合毕业规定,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资格由学院审核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博士研究生需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同时,向学院提交公开发表学术成果的原件以便审核。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对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8〕3号)第叁条。

(叁)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于3月26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视为不申请提前毕业。

提前毕业应提交的审批材料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并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定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定稿的质量鉴定等。

(四)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用于学术规范审查的毕业论文于4月10日前提交给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叁、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切实落实研究生培养主体责任,强化导师职责,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重程序、重规则的意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内容和程序,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应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制定学位论文写作计划,准时完成论文撰写,根据导师的意见和要求及预答辩评审意见及时修改论文,直至完成最终定稿。

(二)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承担全面指导责任,对于学位论文文稿,导师应及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并指导和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论文定稿;同时应做好学位论文形式、字数审查,确保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规定的标准;对于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和毕业材料应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详细填写导师意见和评语。

(叁)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见附件1)之附件1《学位论文形式要求》撰写及打印。凡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篇幅标准的、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不予接受。

(四)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见附件2)执行,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学位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研究生导师应对学位论文做好学术规范审查。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参加学术规范审查。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

“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为我校学生免费提供检测一次,具体申请和使用方法详见研究生院《通知》原文。

(五)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要求,研究生院将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并向各院反馈评阅结果。未被抽取的,由学院继续依照匿名评审制度全部进行双匿名评审。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授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硕士学位论文2名评阅专家中,1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申请人参加答辩的,二级培养单位增聘1名评阅专家。增聘评阅专家不同意申请人参加答辩的,申请人当次学位申请程序中止。

博士学位论文3名评阅专家中,1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申请人参加答辩的,学校增聘2名评阅专家。增聘的评阅专家中,有1名不同意申请人参加答辩的,申请人当次学位申请程序中止。

(六)学位论文答辩后,所有申请人必须针对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下载打印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一周内交到学院进行审查,方可提交学位论文。

(七)应届毕业研究生照片由培养办组织统一采集,已参加学校统一照片采集的毕业生照片由学位办负责上传至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未参加采集的毕业生,最迟应于5月31日前提交照片,否则将影响学位授予正常进行。

未参与照片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应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拍摄地点补拍,并将照片的纸质版交到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fdxwb@163.com

照片格式要求: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357A7F3D614C9638

建议采集地点: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1BB79CE5167F1CE1

 

四、工作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苍产蝉辫; 2月28日下午

由院组织领取学位申请书和论文封皮,各班负责人、班长应提前统计好本班毕业申请人数,以班为单位领取,博士生直接向院办领取。

上午10:00前,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预申请答辩,用于维普系统免费论文检测。

(二)&苍产蝉辫; 3月26日16:00前

全体毕业生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学位申请、提交匿名和署名论文,并向院办公室(叠307)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及相关申请材料。

未准时提交或逾期提交学位论文及规定材料的,视为未申请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匿名打印的学位论文:硕士论文3本,博士论文4本,均需装订封皮,应删除作者及导师姓名、并在左上角打印论文编号(论文编号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学号);

2.署名打印的学位论文6本:论文封皮仅署作者姓名、不打印导师姓名;须在论文首页附装“论文独创性声明”(系统下载)并签字,博士论文还需在书脊处打印论文题目和中国政法大学等字样;

3.学位申请书:

学位申请书由学校统一印制发放,不使用系统下载版本;应粘贴照片和成绩单;本人申请报告须详细、认真书写,可包含选题原因、写作过程、研究结论等,内容文字需占满一页,并在最下方亲笔签字;导师推荐意见应详细填写导师对学位论文本身的学术评价,必须写明是否同意推荐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文字需占满一页,并由导师本人亲笔签字,不得由学生代签、不得电子签名;学生导师签字日期不得前后颠倒。

(叁)5月11日下午16:00前,全体毕业生向院办公室(叠307)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该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完整后(填写至“毕业论文原创性检查结果”)下载、打印,经导师签字后交院办公室。

(四)开学后根据学校安排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生应贴照片并准确、详实填写,以便存入毕业生档案。班级组织意见由班长、副班长或书记填写并签字,导师意见由本人导师填写并签字。领取和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位论文答辩拟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位论文答辩后,申请人应针对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过程中专家所提出的问题与建议,认真修改学位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下载打印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答辩后一周内交到学院进行审查,方可提交学位论文最终定稿。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应于6月19日至22日之间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同时按照学校要求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将在答辩后另行通知。

 

五、全体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每项工作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如未遵守截止时间的,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如不能按时提交者,应自动办理延期毕业答辩手续。同时论文签字定稿一经提交,不得撤换,亦不得以各种理由撤回答辩申请。

 

六、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见附件4)的规定,学校、北京市、教育部每年分别对全校所有学科本年度已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按照博士学位论文15%左右、硕士学位论文5%左右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抽检结果将在学校及教育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布,对“不合格”学位论文及“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导师进行相应的处理及处罚,并影响该学科研究生的招生等工作(详见《办法》)。请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务必对此提起高度重视,仔细学习《办法》内容,认真撰写、修改学位论文,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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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产蝉辫;2018年1月6日

 

附件:

1.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2.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

3.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4. 毕业及学位申请日程表

5. 研究生院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