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我院孙海波副教授应邀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举办个人学术讲座“重新发现‘同案’——构建案件相似性的判断标准”。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周加海副主任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刘树德法官、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袁春湘处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李玉林调研员等担任与谈嘉宾。
“同案同判”是近年来司法改革的重要议题,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当下迫切关心的问题。孙海波副教授结合自己的最新研究,从五个方面系统地阐释了这一问题:第一,围绕是否存在类案判断标准,介绍了学界中长期存在的两种立场,一个是怀疑论,另一个是有限肯定论;第二,在肯定类案判断标准存在的前提下,梳理了常见的不同观点类型,并指出这些观点在某些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真正较为可行的标准是“关键性事实+案件争议焦点+规范目的”的综合模式;第叁,确定案件事实的比对基点,将精力集中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层面,这一阶段主要是形式性评价;第四,进入实质性的判断阶段,主要是对案件的相似性与不同点进行比较,比较的过程中尤其是要引入规范目的这一实质性的理由;最后,结合当下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探讨了在指导性案例中如何具体判断相似性的问题。
与谈嘉宾高度肯定了孙海波副教授的研究成果,认为如果能够找到这样一种类案判断标准,对于解决实践中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将会起到重要的指导性意义。各位与谈嘉宾也纷纷从自己的角度,表达了对类案判断标准的看法,并对孙海波副教授接下来的研究提出了相关的建设性意见。
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孙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