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由我院主办的“民法典分编草案座谈会”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会议室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朱庆育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李昊教授、我校法律硕士学院刘保玉教授和李琳博士、我院院长解志勇教授、副院长谢立斌教授、刘承韪教授、罗瑶副教授、何启豪副教授和孙海波博士等专家学者就会议主题展开热烈研讨。
会议开幕式由刘承韪教授主持,解志勇教授致开幕辞。解志勇教授对与会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表达了对本次会议的高度期待,并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第一单元主题为“民法典合同编的问题与建议”,韩世远教授作主讲人。韩世远教授以宏观评价和微观分析规则的方式探讨了民事立法科学化应平衡的矛盾,并对特定允诺可否被视为合同条款、同时履行抗辩权、违约方的解除权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与谈发言中,刘承韪教授表达对于合同编的总体看法,并就单方允诺、格式条款、违约方解除权与合同僵局、情势变更、不可抗力等条款提出自己观点。朱庆育教授指出合同编草案第叁章对合同效力规定在体系上的瑕疵,并提出了完善建议。李昊教授从德国法的视角提出破除合同僵局问题的可能途径。韩世远教授、刘保玉教授、何启豪副教授也参与了本单元的对话和讨论。
第二单元主题为“民法典物权编的问题与建议”,刘保玉教授作为主讲人,对民法典物权编分章节进行了详细准确地分析。在与谈环节,朱庆育教授指出遗失物的报酬请求权的规定可能会产生反向的道德引导。谢立斌教授讨论了所有权的四大权能和占有的渊源问题。刘保玉教授、朱庆育教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和讨论。
第叁单元主题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问题与建议”,李昊教授作主讲人。李昊教授主要针对人格权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过失相抵和减损规则的问题作了引导发言。在与谈环节,李琳博士以损害赔偿制度的体系本源为切入点,讨论了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的性质区分。罗瑶副教授、朱庆育教授也参与了本单元的对话和讨论。
最后,本次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落下帷幕。
(供稿人: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