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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四地”税制协调问题座谈会成功举行

日期:2015-12-09 00:00      点击数:     来源:

12月8日下午,“‘两岸四地’税制协调问题座谈会”在我校学院路校区举行。本次座谈会由我院港澳台法律研究所主办,《两岸四地区域税收法律协调机制研究》和《自治与发展:区域一体化背景下的澳门法制改革研究》项目组承办,来自大陆、台湾、澳门地区的近叁十位学者、官员及实务界人士就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座谈会由我院港澳台法律研究所所长徐妍副教授主持。我院院长高祥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第一阶段由国家税务总局张瑾女士、台北商业大学黄士洲副教授、台北商业大学蔡孟彦助理教授以及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翁耀武分别作相关报告,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助理曹明星副教授和我校法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梁文永教授进行了点评。

张瑾女士首先介绍了《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签订背景和主要内容,然后分析了此协议对台商的影响,如消除双重征税、降低税负、便于调整投资结构以及妥善解决两岸间涉税争议。黄士洲教授以台湾着名的明舫公司案为切入点,认为可以通过鉴识会计及引入受控外国公司法制等方法,达到防杜利用境外公司进行税捐舞弊的目的。蔡孟彦教授就台湾中小公司因两岸租税冲击而产生的问题进行了报告,翁武耀教授从中性原则的视角,对两岸增值税的协调提出了个人看法。

座谈会第二阶段由澳门大学亚太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汪清阳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王桦宇博士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肖京以及德勤(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高级经理苑冠宇先生作相关报告,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白晓峰副教授和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东盟法律事务部主任刘志民先生进行了点评。

汪清阳研究员的报告题目为《葡语系商贸平台与跨境税务人才的建设》。其首先介绍了葡语系商贸平台建设的原因及所涉税务问题,然后就澳门本地区税务服务人员现状,跨境税收考试、教育及培训,澳门高校的税法教学等叁方面做了简要说明,并指出澳门跨境税务人才的缺乏的现实无法对接葡语系商贸平台建设。王桦宇博士以《内地与澳门税法比较概览》为题,以比较法的角度,从澳门税收概括、内地与澳门税种的比较、两地税法内容比较等叁个方面对澳门税制进行了知识性的梳理,并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对内地和澳门税法进行了详细比较。肖京博士的报告题目为《前海税收优惠政策的启示与反思》,首先介绍了前海自贸区及其税收优惠基本情况;其次,从前海税收优惠政策中得出一定的启示,认为基于幅员辽阔产生的差异性,税收优惠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最后,对前海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反思,对其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可持续性,且是否合乎税收法定原则等问题提出质疑。苑冠宇先生从1977年翱贰颁顿税收协定范本说起,对“受益所有人”概念进行了梳理;其次,对国税函601号文的突破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分析,认为应该从综合因素来界定是否符合“受益所有人”概念;最后,提出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对“收益所有人”概念作一明确界定。

最后,我校科研处处长施正文教授回顾了《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出台的经过,并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徐妍副教授也对各位学者的积极支持和精彩发言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同时宣布本次“‘两岸四地’税制协调问题座谈会”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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