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由我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公司合规检察研究基地和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共同主办的“公司合规与行政监管研讨会”于线上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邀请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司法部、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行政监管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检察院,知名专家学者、专业律师与公司界代表共数百人,共同研讨“公司合规与行政监管”,旨在推动我国公司合规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
大会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玉华教授主持。她指出,今天围绕公司合规与行政监管进行研讨,有利于推动行刑衔接一体化和进一步促进公司合规发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汪勇、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韩亮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陈瑞华致辞。陈瑞华表示,如何研究合规在行政监管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行政监管理念发生革命性变化,推动行政监管全方位引入合规的管理方式,以及行刑衔接中构建行政合规指引、行政强制合规、行政合规激励机制等,这些都是公司合规研究的重大课题。
第一单元“公司合规的行刑衔接机制”由李玉华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勇、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山泉、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郑莉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分别作主题发言。
高景峰在“涉案公司合规基本情况及行刑衔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报告中介绍了最高检公司合规改革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并建议构建处罚结果互认机制,统筹行刑衔接,更有利于涉案公司去犯罪化、去违法化。李奋飞在“公司合规刑行衔接机制如何优化”报告中,从公司合规程序启动、合规考察、合规互认、合规激励和行业合规五个方面进行分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伟、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庄燕君和合伙人林彦华进行了与谈。
第二单元“公司合规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由我院院长解志勇主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周佑勇、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处长缪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内控合规管理部总经理郑花祯和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司叁处处长王超分别作主题发言。周佑勇在“行政合规的性质及其实现方式”报告中提出,行政合规的体系化建设,需要遵循尊重合规激励机制的层次性和监管领域的差异性,遵循从柔性激励到刚性激励,从健全合规基础制度到相关立法修改的顺次稳步推进,从而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合规制度体系,推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副局长孔祥泉、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局长殷志诚、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进行了与谈。
第叁单元“行政合规指导意见的制定与适用”由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李昕主持。国际合规智库滨颁500首席专家王亚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原副主任(正局级)王科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全国公司合规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专家委员会委员张顺,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产业竞争力处副处长于瀛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研究员杜晓燕分别作主题发言。中国人民银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张韶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医务处处长施祖东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施小雪进行了与谈。
第四单元“行政合规的激励机制”由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云霞主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任端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江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司副司长刘继红和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英杰分别作主题发言。彭冰在“胡萝卜加大棒——促进公司建立合规体系”报告中,提出公司合规在公司治理,特别是上市公司治理中,要抓住关键的少数管理层,通过组合拳来实现公司合规治理。阿里巴巴集团法务总监朱坚、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部长潘嘉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教授邓勇进行了与谈。
解志勇和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李昕做总结发言。解志勇总结了本次研讨会学者和实务专家达成的共识:第一,要尽快在行政监管中引入公司合规;第二,加大推动行刑衔接力度;第叁,要尽快解决公司合规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倒置的问题;第四,公司合规是行政监管向回应型、合作型模式转变的一个表现;第五,由于平台公司经营管理架构具有特殊性,我们应逐步推进分门别类的公司行政合规;第六,针对金融公司、央企和平台公司等特大型公司,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是未来的一个工作重点;第七,银行业公司合规监管已施行的双基管理、廉洁合规和政策合规等创新型监管理念和做法值得关注和推广;第八,央企在公司行政合规方面已经迈出了重要步伐,值得其他行业借鉴学习。李昕教授分别从合规机制中不同主体责任功能拟定、公司合规中“规”的界定和公司合规制度建构叁个方面总结发言,并提出合规的目的在于推动分层治理和多元合作治理体系的形成。
供稿:那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