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由我院、我校法学院和卫生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卫生法学科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讨会”在我校学院路校区顺利举行。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以及我校等1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25名卫生法学者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相互交流,围绕本次研讨会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探讨。
会议开幕式由我院院长解志勇教授主持,我校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和法学院院长焦洪昌教授致辞。
解志勇强调在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健康中国”。为了推进卫生法学科发展、自主创新,主办方召开本次会议。卫生法旨在保护人体健康并规范与生命健康相关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而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的学科。1996年,南京铁道医学院(现东南大学医学院)率先开办法学专业(医事法学方向)。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卫生法学学科建设已初见成果,产出了一批优秀的教材和研究成果,如《卫生法学》《卫生法学通论》等。与此同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院校都开设了卫生法学专业或方向。直至目前,我国卫生法学的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但随着“健康中国”建设和“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等国策的落实,卫生法学科已经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
时建中校长在致辞中指出,学科建设要放眼未来,不能只着眼于未来。疫情之下,卫生法学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产生了大量值得研究、构建的问题、理论、制度。一个学科就是一个知识体系,卫生法学科建设首先要建设知识体系,否则学科的龙头作用就无法发挥,要让学科牵引队伍、科研、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知识体系要求学界形成共识,不能只有特色没有共识,不然就无法成为主流。知识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生产(科研)和传播(人才培养)的过程,要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学科体系是学科内部和外部的关系,是知识体系的体系。学术体系可以理解为探究知识的体系,包括探究的过程(方法)和结果(知识)。学术体系要构建话语体系、教材体系和评价体系。
焦洪昌教授提出卫生法不同于传统法学学科,是新兴交叉学科。从我国未来发展来看,特别是二十大以来,人民的健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要求,没有人民健康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中国。卫生法是宪法统率之下的重要立法领域,也是新兴领域。卫生法作为学科建设要有队伍,要规划学科自己的基本理论、核心概念、学科体系。既然卫生法是新兴、交叉学科,就要有自己的队伍,而不是兼职,否则学科的核心竞争力会削弱,卫生法学以后要有硕士点、博士点。要进一步强化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特别是疫情让人们意识到,卫生法学离不开卫生健康方面的知识。
第一单元“卫生法学科建设发展”由我校科研处副处长王青斌教授主持。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做主题发言。
王晨光教授在发言中表示,党的二十大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卫生健康法学的发展恰逢其时,但同时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对于卫生健康法学的属性问题。一方面,卫生法学的基本概念不断明晰。王晨光教授指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作为两个并列概念提出,使得"卫生、健康"不再局限于“医疗”领域。另一方面,卫生法学科的发展仍然存在着双重边缘化的问题。对于卫生与健康法学体系的问题,王晨光教授表示应当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以、健康融资保险体系以及药品保障体系。
中国医学科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晓梅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满洪杰教授、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卫生法学系主任李筱永教授、我校医药法律与研究中心主任刘鑫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邓勇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广德博士与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乔讲师宁博士进行与谈。
王青斌总结道,从学科分类来看卫生法更多属于一种领域法,其所涉及的学科是广泛而复杂的,多学科的融会贯通是进行卫生法学科研究的基础。同时,要构建起专门的卫生法学科培养体系,必须要有充分的学科建设素材。以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为例,我们缺少专职的研究人员,机构的稳定性也不足,教材和人才培养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尤其是博士生的培养需要引起重视。
第二单元“卫生法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由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教授主持。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做主题发言。
王岳教授同意上一单元注重学科交融和合作的观点。他认为当前卫生法发展的瓶颈在于人才培育问题,因此要培养高质量的卫生法博士生,更好地掌握在学术共同体中的话语权。在交叉学科和新的领域法内可以考虑论文免盲评。
陈云良教授在发言中表示,中国政法大学这样的一流法科大学来牵头组织卫生法这样的高端论坛对卫生法学研究有巨大的推进作用,希望“五院四系”这样的老牌法学院系积极带头开展卫生法学研究,贯彻二十大精神,服务党和国家健康中国建设重大需求。他以“隔离是治疗还是治安”的问题引入,从“隔离”行为法律性质的独特性例证卫生法应该拥有自己的知识体系。他认为,“卫生”是个含混词,造成了概念混乱和翻译困境,建议学界统一使用“健康法”代替“卫生法”称谓,有利位于社会准确理解法律部门的含义及对外交流,促进学术发展和法治建设。陈云良从基本概念、健康法的基本构成、基本权利体系、独特的程序制度、涉外法治、健康法的中国化等六个方面构系统构建卫生法的自主知识体系。
北京协和医学院伦理与法律学系主任睢素利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龚赛红教授、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马更新教授、首都医科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兰秋教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杨健副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王丽莎副教授、我校教师发展中心主任王蔚副教授与我校法律硕士学院院长助理刘炫麟副教授进行了与谈。
最后,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副教授作大会总结。首先,他提出了学科建设和知识体系在卫生法领域是指什么的问题;同时,他同意与会专家们提出的当前卫生法存在边缘化问题,一方面本学科受平行学科关注较少,另一方面,学科对现实影响力较小。其次,他认为学科和知识体系的构建要关注功能。他提出,卫生法学科究竟是在补充其他部门法学体系的具体场景和实例,还是构建一种理解权利、义务的新的法律观。如果是后者,卫生法就要具备某种总论式的功能,为将其他学科的内容转化为法律制度提供接口,以及辐射其他部门法,比如卫生法式的社会连带对民法、刑法、行政法乃至宪法的影响。最后,他表示,卫生法学科和知识体系建设遇到问题时,要关注教学、教法和教员,教学上要关注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建设,教法上要将法学的规范分析和法学外的医学知识、政策分析工具等相融合,教员上要特别着力建设专门的教学队伍,让卫生法学生有更为专业的出口去处。同时还要关注学术、学科和学人,要塑造自主的学术、自洽的学科和自信的学人。
大会在掌声中圆满落幕。